[苗栗縣] 省省省!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大家,一般土地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
‰並且採累進稅率課徵最高至55‰,而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則為2‰。符合要件者必須在9月22日前〈即地價稅開徵40日前〉提出申請經核准後,始可自當年度起享受優惠,超過9月22日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(期)起適用。前已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,以後免再申請,如果有符合規定而尚未申請者,請趕快提出申請喔﹗
如果還有不明瞭的地方,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:
0800-376-969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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