興建完成與否都拆 2007年8月23日 星期四
〔記者陳文正/桃園報導〕九月起想要蓋違建的人要小心了!桃園縣政府工務局昨天強調,九月起領到使用執照的房子,只要一開始蓋違建,不管是不是興建中或已蓋好,甚至沒有危及他人或妨害公共安全,都視為即報即拆違建,不會再有分期分類的情形。
過去僅A類違建優先拆除
過去桃園縣違建一查報後,依A、B、C三類依序拆除。A類是有危害公共安全、山坡地水土保持、妨害公共交通、公共衛生、市容觀瞻的違建,其中A類就是興建中的違建一律即報即拆,A類的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;B類是A類之外三百平方米以上的違建;C類則是A類之外三百平方米以下的違建。
由於桃園縣目前有兩萬八千餘件應拆未拆的違建,且每年還以約三千件的速度增加,但縣府受限於人力及經費,每年包括即報即拆的違建、違規廣告看板等,只能拆掉約一千件,因此許多違建只要在興建中躲過查報,就不會被即報即拆,又沒有被納入A類違建,優先拆除,依目前的違建拆除速度,幾乎不會被拆。
拆新違建 不再有緩衝期
因此桃園縣政府工務局昨天的宣布,等於是新違建被拆不再有緩衝期。工務局說,桃園縣最近幾年每年發出的使照約兩千件,其中相當多的數量是集合式住宅,可能一張使照就有幾十戶到幾百戶的住宅單元。
引用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aug/23/today-north4-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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