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法印  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
三法印(梵語Trilakṣaṇā dharmamudrā 或 Tri-dṛṣṭi-nimitta-mudrā),佛教術語,即「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涅槃寂靜」三項標準,大乘佛教認為可以用這三項標準來驗證教說是否屬於佛教正法,有如世間印信,用為證明,故名法印。其內容可見於《雜阿含經》,但將這三種教說並列,稱為三法印,可最早追溯至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

在南傳的上座部佛教中相對應的概念是三相(諸行無常、諸行是苦、諸法無我),南傳佛教將其作為一切萬法存在之特徵。

起源 

三法印的內容最早出自《雜阿含經》中,諸比丘教導闡陀的內容,為無常、無我、涅槃寂滅三者,但在《雜阿含經》中並未稱此為法印[2]。正式舉出三法印的名稱,則是在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[3],與說一切有部法蘊足論》中[4]。印順法師認為,三法印是由三三昧發展而來[5]

龍樹《大智度論》中,將一切諸行無常,一切法無我,涅槃寂滅三者,並列合稱三法印[6]

《成實論》中有相同記載[8],大乘佛教佛經中亦有記載[9]

 
什麼是三法印?
「三法印」: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。三法印是識別真佛法與假佛法的標準:一切法若與三法印相違的,即使是佛陀親口所說,也是不了義;若與三法印相契合的,縱然不是佛陀親口所說,也可視同佛說。因為三法印是「印」證佛法真偽的標準,如同世間的公文,憑藉印監可以確認公文的真假,因此稱為「三法印」。
 
三法印的概說
世間上每個宗教都強調自己所宣揚的教義是真理。所謂「真理」,必須合乎本來如此、必然如此、普遍如此、永恆如此等四個條件。佛教的「三法印」: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,就是合乎這四個條件的真理。
三法印是識別真佛法與假佛法的標準:一切法若與三法印相違的,即使是佛陀親口所說,也是不了義;若與三法印相契合的,縱然不是佛陀親口所說,也可視同佛說。因為三法印是「印」證佛法真偽的標準,如同世間的公文,憑藉印監可以確認公文的真假,因此稱為「三法印」。
 
三法印的內容
三法印是佛法的根本大綱,不僅說明宇宙人生生滅變化的現象,也詮釋諸佛寂滅無為的解脫境界,是涵括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三條定律:
1、諸行無常:世間上的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,因緣所生的諸法,空無自性,隨著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,是三世遷流不住的,所以說「無常」。
無常有「念念無常」與「一期無常」兩種。佛法中的無常,並非「斷滅」,而是「變滅」,這種「變滅」是前滅後生,相續不斷的,這就是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真理。
 
2、諸法無我:一切有為、無為法並無獨立的,不變的「我」的實體,一切法都是依因緣而生,彼此相互依存,並無「我」的恆常不變的實體與自我主宰的功能,所以說「無我」。
無我有「人無我」、「法無我」二種。因為一切法「無我」,所以「無自性」,無自性即「緣起性空」,無我係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,所以要正確的了解佛法,必須徹知諸法無我。
 
3、涅槃寂靜:這是滅除貪、瞋、痴三毒煩惱,達到身心俱寂的一種解脫境界。 「涅槃」就是四聖諦中的「滅諦」。 「寂靜」是遠離煩惱,斷絕苦患,也是涅槃的代名詞。
涅槃佛性是人人本自具足的,佛陀成道之初曾說:「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,但因妄想執著,不能證得;若離妄想,一切智、自然智即得顯現。」眾生從無始以來,因為「我執」之故,起「惑」造「業」,因「業」受「報」,於是流轉生死;「我執」若除,則惑、業不起,當下即能證得涅槃實相。佛陀宣說三法印,就是為了破除眾生的我執,以引導眾生出離生死之苦,而得涅槃之樂。
 
三法印的地位
三法印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,一切小乘經典都是以「三法印」來印證是否為佛說;大乘經典則以「一實相印」來印證佛法的究竟與否。一實相印其實就是三法印中的「涅槃寂靜」,所以有不同的立名,是因眾生根機有利有鈍,所以佛陀說法才有廣略的方便,而究竟之理只有一個。
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,三法印是緣起論的思想基礎,緣起論是佛陀教法的代表,兩者意義相通,同為最初的根本佛法。因此,若能理解三法印,也就能把握佛陀的根本思想了。
 文章引用  http://www.rushiwowen.org/category-01-1-006.jsp
責任編輯:如是我聞 文章修訂1.1 2011-08-22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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